该立法由第号法律引入。 2009 年第 94 号法案(即所谓的“安全方案”)对《移民综合法》(1998 年第 286 号立法法令)的某些方面进行了修订,在有关外国人权利的立法主体中引入了一定的限制,将这些人的法律地位与旨在(有时明确地)维护公共秩序的措施联系起来。特别是所谓的“cd”于5月10日生效。 “融入协议”措施是指所有需要在意大利境内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按照新程序,通过与意大利政府签订这种特殊类型的合同(行政合同而非私人合同),将居留许可提交给“成功融入评估机构”。
简而言之,融入协议针岁的外国人(合并法第286/1998号第4条之二);省政府或 葡萄牙电报号码数据 主管警察总部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居留许可时同时签名。根据该法第 3 条规定,其期限为两年,可以延长一年,但只能延长一次。正如该协议序言所述,缔结这一“合同”旨在促进融合,“被理解为旨在促进意大利公民与合法居住在意大利领土的外国公民共存的过程,符合意大利宪法所确立的价值观”,其基础是“相互承诺参与社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同时,“对于外国公民来说,融入意大利的前提是学习意大利语,并要求尊重、坚持和弘扬意大利共和国的基础——自由、平等和团结的民主价值观”。
要实现在两年内定期在意大利领土居留的目标,需要获得必要的“积分”(到期时为 30 分),并且根据内政部最新通告中所述,任何驱逐令的排除仅适用于持有庇护居留许可、庇护申请居留许可、辅助保护居留许可、人道主义原因居留许可、家庭原因居留许可、欧盟长期居民居留许可、欧盟公民外国家庭成员居留卡的特定个人,以及持有其他居留许可并已行使家庭团聚权利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