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遵循不同的法律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尽管短信营销经常作为高级电子邮件软件包的捆绑附加内容,但它仍然遵守不同的法律。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有一个专门针对短信营销的独特部分。美国的情况更加复杂。在此,短信营销工作受《电话消费者保护法》(TCPA) 管辖,由联邦通信委员会监督,并由移动电话行业协会 (CTIA) 进行商业监管。抛开具体细节不谈,大多数移动营销法都有一个特点:所有短信都需要明确同意。
幸运的是,大多数短信营销软 德国电话号码库 件都具有内置检查功能,可以防止非法短信活动。尽管如此,否符合法律规定。短信更值得信赖 这些严格的法律要求有一个令人惊讶的好处:消费者认为短信营销工作比其他营销渠道更值得信赖。因此,短信活动比类似的电子邮件或社交媒体推广活动更有吸引力。短信营销效果更好 内在的信任孕育了互动。短信营销消息比其他营销渠道(包括电子邮件)效果更好!他们获得了更好的打开率和更高的转化率,而且大多数人还获得了更高的点击率。
品牌可以通过战略增强进一步改善这些指标。例如,个性化消息可以增加活动的吸引力。同样,细分的促销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品牌的收入。短信营销活动的局限性 一座桥的图画。 “局限性:短信营销的挑战。”每当您向短信订阅者发送消息时,您都在使用同名的短信服务。 SMS 消息于 1993 年首次向消费者推出,保留了许多原来的局限性。一条 SMS 消息永远不能超过 140 个字节——大约 160 个“标准”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