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匈牙利政府在其官方回应(此处提供英文版)中承诺,“匈牙利完全赞同这一建议,并向委员会保证,不会将起草的过渡条款用于此目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最高法院院长被免职。这是由第 11 条第 1 款实现的。过渡条款第 2 条(这些条款的英文翻译可在法庭之友陈述书中找到)明确规定,随着新基本法的生效,最高法院院长的任期将结束。[1]由于 AOAC 制定的新要求,前任主席的连任变得不可能。根据艺术。根据本法第114条规定,教廷院长从具有至少5年司法服务经验的法官中选举产生。什·巴卡 (András Baka) 不符合这一要求,因为他曾担任斯特拉斯堡欧洲人权法院法官达 17 年(1991 年至 2008 年),而在此之前,他曾担任法学教授。正如威尼斯委员会指出的那样,“许多人认为,新标准的目的是阻止个人获得担任教廷主席的资格”(第 112 段)。法庭之友陈述书的作者声称,这次人事变动的逻辑纯粹是出于政治原因,因为巴卡批评了新的司法行政法,特别是降低法官退休年龄的规定(见第 65 页)。威尼斯委员会认为,应该制定一条规则,接受法官在国外任职的时间段,就像其他国家的 尼泊尔电报号码数据 规定一样(第 113 段),并明确指出,新规定“可能被理解为试图摆脱特定的人”并且“可以作为最高法院前院长的一种制裁”(第 115 段)。
关于降低法官强制退休年龄的问题,威尼斯委员会在新意见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更广泛的审查,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因此新规定引发人们的担忧。具体而言,委员会“没有看到强制法官退休的实质性理由”,并且“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可能是有关新规定背后动机的质疑被公开提出的原因之一”(第 104 段)。它不接受匈牙利政府的论点,即拥有“最新资格”的年轻法官数量越多,司法部门的绩效就越高,因为他们被认为更适合承担繁重的工作,而且更有雄心和灵活性。委员会认为,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充分证实(第 105 段)。正如法庭之友陈述书中指出的,新规定的结果是 236 名法官必须提前退休,其中包括 20 名县法院院长中的 8 名、5 名上诉法院院长中的 2 名以及 80 名最高法院法官中的 20 名(参见第 63 页)。法律学者还发现,议会在2011年6月暂停了所有任命程序,直至新宪法和新基本法生效,这一决定非常有问题。[2]威尼斯委员会也有同样的担忧,并指出了这一“暂停”司法任命的命令存在矛盾。根据该规定,2011年下半年法官退休所留下的空缺不能立即填补,而新法官的任命则要等到2012年1月1日新规生效后才能进行。威尼斯委员会的意图非常明确,“确保所有新任命,包括众多法院领导人的任命,都将在新制度下进行,并让新当选的国家司法办公室主席在这些任命中发挥关键作用”(第 106 段)。